2021年2月1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2期》。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827个品种1892批次药品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10个品种10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重量差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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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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