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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立即停止销售!

发布时间:2022-05-13 13:01:09    出处:   已阅览3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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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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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指出,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31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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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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